关于废止蚌埠市建筑工程材料差价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7-26 05:21:02 浏览:8277
来源:法律资料网
下载地址: 点击此处下载
关于废止蚌埠市建筑工程材料差价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
关于废止蚌埠市建筑工程材料差价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
蚌政办〔2008〕72号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废止市政府办公室《印发蚌埠市建筑工程材料差价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蚌政办〔1994〕10号)。我市建筑工程材料差价计算按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定综字〔1997〕19号)规定执行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执行。
二○○八年七月三十日
下载地址: 点击此处下载